各学院(部)、各相关职能部门: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发〔2022〕162号)文件精神,为及时、准确、规范地做好我校2022年高等教育事业基层统计报表填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相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确定负责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名单,并于9月15日下班前将纸质名单(须加盖部门公章)报发展规划处办公室。
2.请各相关部门认真学习对照《教育统计管理规定》《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通知》(教发厅函〔2022〕36号)《安徽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发〔2022〕162号)等文件,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牢固树立统计“红线”和“底线”意识,严格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责任制,切实规范统计流程,加强对源头数据的审核,建立统计台账,并保存好相关原始台账、原始材料备查。
3.请各相关部门严格执行2022年《教育事业综合统计调查制度》,根据《铜陵学院2022年教育事业统计数据采集表》和《铜陵学院2022年教育事业统计调查采集任务分解表》(见附件)扎实开展统计调查、填报相关数据,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按时高质量完成年度教育事业统计任务。对于上报数据,相关职能部门应报请分管校领导审核指导。
4.2022年教育事业统计数据的部门数据采集、填报工作请于10月15日前完成,电子版请发邮箱:fgc@tlu.edu.cn,纸质采集表经部门负责人签名并加盖部门印章后报送发展规划处办公室。
5.请各相关部门于10月31日前提交各部门原始台账资料,纸质台账须经部门负责人签名并加盖部门印章后报送发展规划处办公室。工作联系人:孙微,联系电话:5881950。
特此通知
附件:
附件:铜陵学院2022年教育事业统计调查采集任务分解表.doc
2022年9月13日
